【關注】非居民用戶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政府補助來啦!
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增強市民燃氣用氣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龍馬潭區城鎮非居民燃氣用戶可燃氣體報警裝置補助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現就申請可燃氣體報警裝置補助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助范圍及標準 (一)補助范圍 燃氣計量表在6方及以下(含6方)且已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具備燃氣泄漏探測聲光報警及控制切斷功能)的生產經營性非居民燃氣用戶。 (二)補助標準 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按照規范要求完成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生產經營性非居民燃氣用戶,給予每戶1000元補助,不足資金由用戶自行承擔。 (三)補助申報批次 補助申請分兩批次報送,第一批次在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申報,申報對象為2022年8月1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已完成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且符合補助條件的生產經營性非居燃氣用戶;第二批次在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申報,申報對象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已完成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且符合補助條件的生產經營性非居燃氣用戶。 二、安裝及補助申報流程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全區城鎮餐飲等生產經營單位(經營戶)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原則由供區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組織安裝,也可由經區燃氣行業主管部門和供區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備案且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資金原則由用戶出資。 (一)委托燃氣經營企業安裝: 1.未安裝用戶:撥打2585777申請安裝,完工后補貼資料由我司統一準備。 2.已安裝用戶:由我司安裝并滿足補助條件的用戶,只需帶齊發票、營業執照、身份證、銀行卡等相關憑證,前往瀘州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楓林街收費大廳登記即可,其余資料由我司統一準備。 (二)用戶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安裝: 1.事前備案單:用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前應到屬地燃氣公司申請備案后方可施工,備案需提供資料:安裝合同、產品合格證書、設計圖紙、燃氣工程設計資質和消防工程施工資質及營業執照(蓋鮮章)。 2.用戶自行組織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開展燃氣報警控制系統的設計、施工(不含緊急切斷閥)服務 3.用戶委托燃氣供應單位組織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緊急切斷閥安裝、驗收(僅含緊急切斷閥)及停復氣; 4.產品合格相關證書(消防產品認證證書、防爆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5.設計圖紙(蓋鮮章);燃氣工程設計資質(市政行業城鎮燃氣工程專業資質)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蓋鮮章); 6.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蓋鮮章)。 7.安裝合同原件發票原件、營業執照/身份證、銀行卡; 8.用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驗收,驗收資料交燃氣供應單位存入用戶檔案后向屬地街鎮提出初審申請等 三、驗收要求及標準 生產經營性燃氣非居用戶在完成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后,由用戶申請屬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組織負責安裝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或燃氣經營企業、屬地街鎮、社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負責安裝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或燃氣經營企業(誰施工誰負責)、屬地街鎮、社區、用戶簽字確認。燃氣經營企業、屬地街鎮(社區)要及時建立完善用戶檔案信息和可燃氣體報裝裝置安裝臺賬。具體驗收標準見《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驗收標準》。 溫馨提示:為了避免用戶重復準備資料和不必要的跑路,用戶可對照可燃氣體報警裝置補助申報資料自查清單準備資料后前往瀘州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楓林街營業廳辦理補助申請。 《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驗收標準》 一、安裝規范及標準 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安裝規范及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及技術規范標準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GB16808; 《可燃氣體探測器 第1部分:工業及商業用途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GB15322.1; 《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CJJ/T146; 《電磁式燃氣緊急切斷閥》CJ/T394; 《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50493。 二、驗收標準 1.所有非居民燃氣用戶均須安裝天然氣泄漏報警系統,并與緊急切斷閥聯動。 2.非居民燃氣用戶應選用工業及商業用途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不得選用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 3.設置集中報警控制系統的場所,其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設置在有專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普通商業用戶建議設置在收銀臺,嚴禁設置在廚房內。 4. 對于面積小于80㎡的場所,可選擇獨立燃氣報警控制系統。 5. 獨立燃氣報警控制系統中可燃氣體探測器連接緊急切斷閥的導線長度不應大于20米。 6.當用氣房間內任意兩點間的水平距離小于8米時,可設1個探測器。 7. 設置兩個或多個天然氣探測器時,探測器與探測器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15米(為消除監控盲區,建議控制在10米內)。 8. 天然氣探測器與頂棚距離應小于等于0.3米。 9. 單個天然氣探測器與釋放源中心水平距離應大于等于1米,且小于等于7.5米。 10. 天然氣探測器與通氣口及門窗的距離應大于等于0.5米。 11.當天然氣管道距頂棚垂直距離超過4米時,應設置集氣罩或分層設置探測器;當設置集氣罩時,集氣罩宜設于釋放源上方4米處,集氣罩面積不得小于1平方米,裙邊高度不得小于0.1米,且探測器應設于集氣罩內;當不設集氣罩時,應分兩層設置探測器,最上層探測器距頂棚垂直距離宜小于0.3米,最下層探測器應設于釋放源上方且垂直距離不宜大于4米。 12. 對于用氣房間頂部為下翻梁式框架結構時,且梁高度超過30cm的,原則上每個框內應至少安裝1個探測器。 13.對于屬于高危(如學校、酒店、醫院、廠房、商業綜合體、政企單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工程范圍的場所、自然通風不良需加裝機械送排風系統輔助通風的場所,應至少設置2個探測器。 14.與報警器連鎖的緊急切斷閥的安裝位置宜設置在分戶計量表前,且宜安裝在室外。 15.對于用氣區域設置吊頂的,天然氣探測器必須全部位于吊頂下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嵌入吊頂內部。 16.天然氣泄漏報警系統各組件之間的連接電線應敷設在導管或線槽內,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得不在同一根導管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導線在導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安裝于用氣區域內的導管宜用鍍鋅鋼管或不銹鋼管,安裝于用氣區域外的導管可采用PVC塑料管。 17.對于有直接對外通風但無法達到自然通風要求的,應加裝獨立機械送排風系統,通風量應滿足《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中的相關要求,機械送排風系統須與天然氣泄漏報警系統、緊急切斷閥聯動。 18.本標準未盡事宜按照《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2020版)、《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CJJ/T146-2011等現行規范執行。 以情輸送溫暖 END 用心點燃幸福 24小時服務熱線:2585777 “瀘州華潤興瀘燃氣有限公司” 關注我們 即刻開啟微信自助繳費等多項便捷服務!